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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相关事项通知
2019-11-13 | 作者: | 【 【打印】【关闭】 阅读次数:
根据校招办通知,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始。
  现就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相关政策向各位导师进行告知,内容如下:

   a.港澳台地区学生考研报名时间:12月1日-15日; 

   b.考试内容: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各报考点统一组织,复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00分)。外国语科目均由国科大统一命题,各业务课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 

   港澳台学生报考疑问解答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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