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学术奖学金评选条例》,中心即将开展2020年优秀学术奖学金联合培养学生的评比工作,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1、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具有备案记录,且学习时间超过10个月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2、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优秀成绩。
3、联合培养期间内,无违纪行为及记录。
二、评比程序
1、联合培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中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学术奖学金申报表》签字后提交至南楼305,同时将扫描版申报表以“姓名+课题组”命名发送至 youj@nanoctr.cn(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下午5点,逾期不作受理);
2、由不少于五位导师评审小组进行评比工作,评选活动由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进行,获奖者名单在国家纳米中心教育网页予以公示;
3、学生于公示期内可以提出异议,异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或者电话的形式(无需署名)向教育处提出。
三、受奖励优秀学术成果须符合的条件
署名要求:作者单位须包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四、其他说明
1、本年度名额不超过10名;
2、获奖后颁发奖状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
3、获得奖励的学术成果如经发现有剽窃、抄袭或不符合奖励条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因该成果所获得的奖金,并给予处分。
国家纳米中心联培优秀学术奖评选条例
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学术奖学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