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大家好。
最近两年,纳米中心参加国际会议或出国进行国际合作交流的同学越来越多。
这对中心研究生来说,是非常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研究生部也会配合大家尽快完成审批流程。但是管理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此总结并提醒大家。
一、关于出国管理条例:
1、出国出境的相关管理条例和参考材料见网页:http://edu.nanoctr.cas.cn/wdxz/201705/t20170510_4786248.html
2、确定出国参会或者合作研究时,尽快填写《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及出国会议通知或接收函,
并提交到研究生部,在研究生部及领导审核后,方可完成中心出国手续的审批。
回国后,需要《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生出国审批表》来完成出国费用报销。
3、回国后,要尽快提交《出国总结》及参会照片2-3张。
二、避免以下问题
1、出国前未提交《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生出国审批表》就离境,
今后凡是有这样的问题,研究生部一律不给予补办。
2、临出国前,匆匆提交《出国审批表》(至少要提前一周递交《出国审批表》,因为表格需要研究生部外,还需要领导的审批)
3、回国后,未提交工作总结和照片。(需要提交总结后,研究生部才可以在报销单上签字)。
希望大家理解和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祝好!
海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