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研究所主页 | 中国科学院
关键字:  
首页 概况 招生信息 学术与文化 成果与奖励 校友信息 管理条例 表格下载 参观预约 English
学术与文化
课程设置
学术交流
人文讲座
社团活动
 
现在位置:首页 > 学术与文化 > 社团活动
中心召开自主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建设研讨会
2012-03-30 | 作者:贾玉莹 | 【 【打印】【关闭】 阅读次数:

2012年3月24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自主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南楼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心研究生部组织,中科院研究生院副院长苏刚、中科院化学所朱道本院士、北京大学刘忠范院士、清华大学李亚栋院士、北京大学校长助理朱星教授等来自不同高校和研究所的13位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13名专家分别来自化学、物理学、材料学和生物学四个学科。会议由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校长助理朱星教授主持。

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完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自主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方案,争取早日培养出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人才。

中心主任王琛研究员首先就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了简要的介绍,他指出,纳米科技涉及广阔,从物理学、化学到生物学、工程学等众多领域都有纳米科技的身影,由此产生了规范性不足以及系统性欠缺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同时使纳米科技能够更快速更有效的促进传统学科的发展,设立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在纳米领域交叉学科的建设上没有丰富的经验,因此特别邀请了各培养单位的专家共同商讨如何设立一个完善、规范、有实际效果的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

主管中科院教学工作的苏刚副院长指出,一个学科的设立要以下三方面:首先要具有明确的培养思路和目标,其次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最好是4到6个研究方向,最后,课程设置既要满足学科教育需要,同时也不能给学生造成过大的课程负担,要给予学生充足的自学时间,充分发挥学生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在自由时间里学习更广泛的知识,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中科院化学所老一辈教育专家朱道本院士从以下三个方面给予建议:第一,要突出学科的特殊性,即多学科交叉,他指出,现在科技的发展使得多学科交叉成为了获得重大突破的基石,既然纳米科学涉及面广,我们就要以此为基础进行人才培养。第二,要明确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不仅要明确为什么交叉学科的人才重要,更要明确怎样才能培养交叉学科的人才,设立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培养知道用交叉学科的思路想问题、懂得用交叉学科的方法研究问题、具有用交叉学科的能力去解决问题的新世纪人才。第三,要注重学科的引导性。在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的同时要注重对其它交叉学科的引导作用,做到有利于其它交叉学科的发展。第四,要建立一个利于交叉学科发展的人文和学术环境,使得不同学科的研究生更容易交流和合作,敢于挑战和突破。

从事多年学科建设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北京大学刘忠范院士主要针对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谈了一下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有特色,纳米中心要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这个学科,那就要形成具有纳米中心特色的学科,例如,纳米中心在生物安全这一领域有很多优秀的老师和成果,这就可以以纳米安全为重点方向。在课程设置方面,刘院士认为学生学习课程要做到主辅宽,所谓主就是将主要精力集中的花费在需要精通的课程,有所专长;所谓辅,就是有意识的学习与主相关的一些课程,无需花费大量精力;所谓宽,就是多了解一些与自己方向不同的学科,拓宽视野,了解其他方向的前沿问题,如此培养出的学生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交叉学科人才。

来自于清华大学的李亚栋院士认为,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的设立要与“实战”结合,要与社会的需要结合,要和其它院所结合。与“实战”结合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要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做到学以致用;与社会需求结合要求学科能够培养出社会急需的人才,这不仅解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同时也解决了学生毕业的出路问题;与其它院所结合就要求中心需要和周围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可以让中心的学生选学其它院所的课程,也可以让其它院所的学生选修中心的学生,做到相互承认学分,甚至可以相互推荐免试学生。

其他的与会专家就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小组建立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意见,为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建言献策,最后,研讨会在朱星教授的总结下圆满结束,他说,此次学科建设研讨会的成功举行,经过各位专家针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真知灼见,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自主设置纳米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的发展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纳米科学与技术学科专家研讨会
朱道本院士讲话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生教育 单位邮编:100190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