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天津大学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简称“纳米中心)双方以开放、包容、互助的心态,签署了人才合作培养计划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联合培养本科生、非全日制硕士生以及联合培养博士生合作交流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合作,希望双方在科研、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共同发展,为国家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实践和努力。 联合培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导数为60人, 分为两个班,设置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并成立相应委员会。录取学生实行双导师制(分别为纳米中心和天津大学)。学制为3年。 招生程序 由双方导师组成联合培养招生小组,共同确定联合培养招生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安排考生报名、复试工作,并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分别报双方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录取专业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材料等相关学科专业。 培养工作 1、第一学年在天津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纳米中心提供不低于天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的助学金, 天津大学提供住宿。 2、其他学年在纳米中心完成论文工作, 纳米中心为研究生安排住宿,提供不低于2000元/月的助学金, 并随国家政策、奖助学金标准及地区物价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