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环节中的社会实践有何要求?

 

答:鼓励研究生在校内或校外参加学术会议志愿者、爱国主义教育、科普宣传、助教助管或其他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应完成2次及以上的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统一记录在《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中,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提交教育处备案,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转博答辩及毕业答辩前各提交一份至教育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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